| 本市明日起执行城市园林绿化新规,新建小区绿地面积不得低于30% 从12月1日开始,紫荆山广场、绿城广场等游园就不能再举办商业性质的活动了,新建小区的绿地面积不得低于30%,绿城护绿,大树砍1棵补栽10棵……《〈郑州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条例〉实施细则》(以下简称《细则》),明日起正式生效。 针对这个民生意义不小的细则,本报记者随机在街头采访了市民,大家在支持的同时,认为还有很多细致的工作要做。
新建居民区绿化面积至少30% 《细则》规定:新建居住区(含居住区、小区)绿地面积不低于30%(屋顶绿化、垂直绿化可折算面积),位于旧城改造区域的居住区,经批准可以降低绿地率指标,但不得低于规定标准的70%,其差额部分须缴纳易地绿化补偿费。 位于市区的居住区的绿化设计方案,应报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批。居住区绿化建设资金列入工程总概算,由建设单位负责筹措,费用标准不得低于每平方米100元。 居住区绿化工程不得迟于主体工程建成后的第二个绿化季节完成。 市民解读:文化路北段居民宋女士说,过去小区的绿地开发商说毁就毁,想和他们计较,也没个法律支持。这下好了,设计要经过审批,审批肯定会在园林部门留档案,以后再遇上这样的事情,就是走上法庭,也好取证了。 市民建议:建立小区绿化公开制度,园林主管部门要定期公布各个新建小区的绿化方案,让业主心里明白。另外,不知道绿化费面积和标准的确定,会不会让房价更高了? 游园、绿化广场禁止商业活动 《细则》规定:禁止在游园内设置经营性游乐设施和举办商业性活动。严格控制在公园、动物园、风景名胜区、绿化广场、河岸绿地内举办商业性活动和设置游乐等经营性设施。 |